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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2016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公告
信息来源:本站 作者:admin 更新日期:2016/6/28 21:15:12

     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》,现将2016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      一、报考条件
      报考条件: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、法规;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;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。      
      不得报考情形: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,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,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取得或重新取得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》;有违法情形,被依法吊销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》的人员,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(含5年)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重新取得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》;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,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。      

      二、考试安排(除长沙市及长沙县、望城区、浏阳市、宁乡县外)
      报名时间:2016年6月27日至7月8日。
      报考网站:湖南会计信息网(http://acc.hnczt.gov.cn)。
      报考人员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彩照(彩色证件照),照片格式必须为jpg,比例为210像素(高)×150像素(宽),小于20KB,照片背景必须为红色、蓝色或白色,并能真实、完整、清晰地表现考生外貌(露额、脸、耳,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/3),无明显畸变,神情自然大方。考生考试合格后申领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》时所用照片必须与本次上传照片一致,否则不予办理。我省将逐步把证书上照片由粘贴改为打印,打印照片即为考生报名时上传照片,请报考人员务必上传符合规定的电子照片。
      打印准考证时间:2016年10月25日至11月4日。有关考场设置、考试科目及时间等信息见考生本人准考证。若考生遗失准考证,可在报考所在市州考试前补充打印。
      考试时间:2016年11月5日至20日。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考试。

      三、关于长沙市2016年第三、四季度考试安排
为增加考试机会,方便报考人员,2016年,我省在长沙市推行会计从业资格常态化考试试点,由半年考(一年两次)改为季考(一年四次)。
      长沙市后续考试安排如下:

      1.第三季度考试
      报名时间:2016年7月9日-15日。
      打印准考证时间:2016年9月18日至22日。
      考试时间:2016年9月23-28日。
      限制人数:35000人。
      第三季度考试仅长沙市市本级组织考试,长沙县、望城区、浏阳市、宁乡县不组织考试。
      报考网站:长沙会计网http://www.cskuaiji.gov.cn/

      2.第四季度考试
      考试报名时间:2016年10月8日-14日。
      打印准考证时间:2016年10月25日至11月4日。
      考试时间:2016年11月5日-20日之间。
      第四季度考试长沙市全市(含长沙县、望城区、浏阳市、宁乡县)组织考试。
      报考网站:长沙会计网http://www.cskuaiji.gov.cn/
      请报考人员登录长沙会计网查阅考试相关安排。

      四、考试科目及形式
      2016年下半年考试科目为: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、会计基础、会计电算化。 
      每科目考试时间为1小时,考试时间总计为3小时;考试时三个科目随机排序,连续考试,分别计算考试成绩,各科目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。
      考生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科目考试,方能取得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》。
      考试采取无纸化考试形式,考生答完全部科目考试交卷后,系统自动依据标准答案判断、计算考生考试得分,即时在考生考试电脑上予以显示。考生也可以在2016年12月9日后访问湖南会计信息网查询成绩。

      五、考试大纲及辅导资料
      考试采用财政部2014年度修订印发的《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》和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(最新版)。
推荐考生使用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学习丛书编委会编写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《201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学习丛书》和无纸化考试网上在线模拟练习系统,以便熟悉考试内容和环境。
省财政厅不对考生发放书籍,辅导书籍由各市州、县市区财政局代发行。目前除湘西自治州采取邮递外,我省其他地区网上报考时订购了书籍的考生,须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所在地财政部门现场领取,如某考生报名时订购了书籍,选择报名点(领书地点)为“长沙市市本级”,则到长沙市财政局(河西市政府二办公楼5楼0570房)领取,如选择“韶山市”,则到韶山市财政局领取。

      六、收费标准
      按照省物价局《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(机考)考试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》(湘价费〔2014〕9号)执行,核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。

     七、合格人员领证
     考生考试合格后,可选择以下方式领取证书(时间: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6月18日):

     1. 现场领取:合格人员登陆湖南会计信息网,填写个人资料,并持与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的本人照片及相关材料,点击“现场领取证书”,到所属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》(证书需要贴照片及压塑)。

     2.在线申请,线下EMS投递。合格人员登陆湖南会计信息网,填写个人资料,点击“EMS投递证书”,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、学历学位证书截图,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和邮寄地址,支付费用(21.5元/单)。工作人员将及时审核合格人员资料,审核通过后,将其报名时上传电子照片和其他信息打印在证书(不贴照片、不压塑)上并通过EMS寄出,证书将在3-5日内到达合格人员手中。

     请合格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,选择合适方式领取证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