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主页 | 加入收藏 | 加入收藏夹

学校动态

联系我们

  • 联系电话:0736-7227513
  • 联系传真:0736-7227513
  • 联系邮箱:526934667@qq.com
  • 联系地址:常德市育才会计学校(学校总部)(战备桥新一村内、老体育馆主席台后)

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 学校动态 > 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湖南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

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湖南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
信息来源:本站 作者:admin 更新日期:2021/8/19 14:13:13

各位考生:

     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确保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湖南考区安全进行,请所有考生知悉、理解、配合、支持有关防疫措施和要求。

      一、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,尽早完成疫苗接种,在考试前14天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(湖南本省的通过微信公众号“湖南省居民健康卡”申领健康码,外省的通过微信小程序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”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)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(通过微信小程序“通信行程卡”申领),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,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,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。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,不出国(境),不参加聚集性活动,不到人群密集场所。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。

      二、每场次考试前,考生应至少提前75分钟到达考试楼栋前。进入考点时,主动出示准考证、身份证、健康码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本人签名的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(一场一张,省注协官方网站www.hnicpa.cn下载),接受体温测量。

      三、以下人员可以正常参考:

   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(缺一不可):健康码为绿码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显示其考前14天未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、考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,体温正常(<37.3℃)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,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本人签名的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。

      四、以下人员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:

   考试期间出现体温异常(≥37.3℃)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,且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、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后认为可以参考的考生。

      五、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:

      1、无准考证、身份证,不能提供健康码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本人签名的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的;

      2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或健康码非绿码的;

      3、考前14天内有中、高风险地区旅居史;

      4、考前14天内有新冠病毒肺炎确诊、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;

      5、入境后执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满 14+7 天的;

      6、考前14 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;

      7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,可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但两次体温异常(≥37.3℃)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,且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、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后认为不可以参考的。

      六、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,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,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口罩外,全程应当佩戴口罩。

     七、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(体温≥37.3℃)、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,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。经现场医务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可以继续参加考试的,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,不再追加考试时间。经研判认为不能继续参加考试的,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报告当地防疫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处置。

      八、考试期间,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,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,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。考试结束后按指令有序离场,不得拥挤,保持人员间距。

      九、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、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,隐瞒或谎报旅居史、接触史、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,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(信息)的,取消考试资格。造成不良后果的,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      十、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已经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,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、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,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(信息)均真实、有效,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,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、接触史、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。如违反相关规定,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、接受相应处理。

      目前全国和我省的疫情形势依然严峻,我省疫情发展趋势未知,举行大型考试仍然存在一定风险。本告知书仅为告知考生考试防疫要求,不代表届时一定能够正常举行考试。我们将本着为考生健康负责的原则,持续关注疫情发展态势,在我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。后期如出现极端情况(如因疫情影响要求延期或取消考试),我们将第一时间在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(www.hnicpa.cn)及微信公众号“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”发布通知,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。



     湖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年8月13日